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战略投资者招募进展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7月1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紫光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2021年8月27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紫光集团及其子公司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紫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大器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通信投资有限公司、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紫光集团管理人担任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1年7月20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开展战略投资者招募工作,通过建立遴选机制开展多轮重整投资方案遴选工作,确定北京智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建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方组成的联合体为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战略投资者,依法与战略投资者推进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及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相关工作。重整计划草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须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方可生效。  



紫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日